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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付”购车?小心车财两空!南昌发生多起涉车贷信用卡纠纷案

时间:2020-08-03   访问量:962

不花一分钱,就能“零首付”买来一辆新车。这样的好事,能信吗?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受理了3起涉车贷信用卡纠纷案件。南昌市民张先生就是因为轻信某担保公司提供的“零首付”购车服务,最后不但没有如愿开上新车,而且还因为银行按揭贷款逾期摊上了官司,最终落得个“车财两空”。

  “这种‘零首付’,多是不法分子借用担保公司名头设下的陷阱。”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不法分子往往以“零首付”为诱饵,令许多急需融资购车的消费者卷入购车骗局。

“零首付”购车?小心车财两空!南昌发生多起涉车贷信用卡纠纷案资料图

  “零首付”购车后拒还车贷被起诉

  记者了解到,此前因购车需要,市民张先生与银行签订《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担保合同》,约定20%的首付款由张先生本人自行支付,剩余的购车款将通过其在银行申办的购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以“透支”方式支付。

  这笔车贷分期还款共分为36期,按照合同约定,张先生将按期返还银行按揭款项、分期付款手续费。另外,张先生申请的这笔车贷还将由涉事担保公司向银行提供“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担保。

  从张先生“零首付”购车之日起,他就没有按期归还按揭贷款。因此,放贷银行将张先生和担保公司共同诉至法院要求还贷。令人奇怪的是,张先生虽然到庭应诉,但为他提供车贷担保的公司却拒绝应诉。

  南昌现多起涉“零首付”购车诉讼

  “我以为可以‘零首付’买车,没想到现在不但没见到车,还要支付车贷,实在太委屈了。”张先生表示,购车时因为自身经济条件不宽裕,在听说可以“零首付”低息买车后,遂按照担保公司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等材料到银行办理汽车分期付款业务。

  当时,担保公司先将全部购车款(包括20%的首付款和各类保险费、税费等)垫付给经销商,并约定由购车人承担高额的服务费用。而后银行再按照合同约定,将剩余80%的按揭贷款直接发放至担保公司账户,并由购车人按月偿还。

  然而,担保公司同张先生办理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手续后,却以担保公司垫付了首付款及保险费、税费,以及车子质量存在问题,甚至提出车辆导航信号不好等等理由,将车辆直接开走。

  从此之后,张先生再与担保公司协商还车事宜时,再也见不到担保公司负责人。至此,张先生既没拿到车,还要被放贷银行追讨欠款。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类似于张先生“零首付”购车,却既没有成为真正车主,还因银行按揭贷款逾期摊上了官司的已有3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零首付”购车不符合规定切勿轻信

“‘零首付’购车实际上就是购车人不需要支付一分钱,首付款由担保公司垫付,按揭款由银行发放,从而完成购车的行为。看似天上掉馅饼,实际上是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而已。”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不法分子往往以“零首付”为诱饵,将很多急需融资购车的消费者卷入购车骗局。而当消费者发现被骗时,担保公司要么避而不见,要么人去楼空,此时车子已经被担保公司开走,消费者还因此背负银行欠款,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央行发布的2018年1月1日新修订施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

  因此,广大消费者通过汽车贷款方式购车,不能实现“零首付”购车,需要支付至少20%的首付款。据此,“零首付”购车既不符合央行上述规定,也不利于汽车消费领域的长久健康发展,甚至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此,提醒广大购车者擦亮双眼,保持高度警惕和理性消费,切勿轻信“零首付”购车,莫因一时贪图便宜,陷入不法分子精心布置的陷阱中,最终落得个“车财两空”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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